为进一步规范国际象棋项目从业人员在媒体平台上的传播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国际象棋舆论环境,提升国际象棋项目社会形象,中国国际象棋协会制定了《国际象棋项目从业人员自媒体行为规范》。现正式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际象棋项目从业人员自媒体行为规范
中国国际象棋协会
2024年6月19日
国际象棋从业人员自媒体行为规范
为进一步规范国际象棋项目从业人员在媒体平台上的传播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国际象棋舆论环境,提升国际象棋项目社会形象,中国国际象棋协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本规范。
第一条 本规范所称自媒体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微博、微信等社交平台,以及抖音、快手等直播平台和短视频平台等。
第二条 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管理人员等国际象棋项目从业人员是本人自媒体使用行为的第一责任人。国际象棋项目从业人员在自媒体平台以个人名义注册账号并向社会公众发布文字、图片、音视频等信息和参与直播的行为,应当遵守本规范要求。
第三条 各注册单位、联赛队伍以团队名义注册的自媒体账号,向社会公众发布文字、图片、音视频等信息时,参照本规范执行。
第四条 应当遵守以下要求: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国际象棋项目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自觉履行社会责任,遵循公序良俗。
(二)应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大力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坚持自律健康向上。
(三)应规范自身言行,文明用语,在面向公众进行传播时应注意装束得体。
(四)应自觉接受自媒体平台监管、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
第五条 不得出现以下情形:
(一)使用可能产生歧义、易被过度解读的网络符号、语言或图像,发表或作出其他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违反社会公德等损害国际象棋项目形象和声誉的言论及行为。
(二)宣扬流量至上、畸形审美、奢靡享乐、炫富拜金等不良价值观,为博眼球而刻意“蹭热点”,炒作绯闻、丑闻或发布、宣扬其他低俗内容。
(三)对热点敏感社会话题发布带偏节奏、混淆视听、煽动极端情绪等信息内容。
(四)针对肤色、种族、民族、性别、语言、贫富、宗教、国籍地区等发布歧视性言论和行为。
(五)发布不负责任、无事实依据的不实信息以及蓄意攻击性的不当言论,对他人进行曲解诋毁、造谣抹黑,使用污言秽语影射他人。
(六)挑动国际象棋爱好者群体互相攻击、谩骂对立等。
(七)借助国际棋联、国家体育总局或中国国际象棋协会授予的运动等级称号不当表达自己或他人本应通过合法合规合纪途径反映的利益诉求。
(八)其他破坏网络清朗环境,对国际象棋项目产生负面影响的行为。
第六条 国际象棋项目从业人员应审慎参与网络互动,引导亲属等特定关系人文明上网、理性发声。
第七条 国际象棋项目从业人员在自媒体参与网络直播行为时(包括但不限于进入网络平台直播间、通过直播连线等功能参与网络平台直播互动以及担任网络主播等进行网络平台直播相关活动的情形),应当遵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网络主播行为规范》(广电发〔2022〕36号)以及直播行为所在网络平台发布和实施的其他相关规则等。
第八条 国际象棋项目从业人员如违反本规范,中国国际象棋协会将依据《中国国际象棋协会纪律准则和处罚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第九条 本规范由中国国际象棋协会负责解释,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此前由中国国际象棋协会发布的《国际象棋网络直播行为规范》内容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