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中国象棋协会
二、承办单位:
浙江省非奥项目运动管理中心
浙江省棋类协会
嘉兴市体育总会
三、执行承办单位:
白雪棋院
嘉兴市雪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四、协办单位:
嘉兴市南湖区棋类协会
嘉兴市秀城实验教育集团
嘉兴市求是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五、竞赛日期:
2017年5月27日至5月30日
六、竞赛地点:
浙江省嘉兴市阳光大酒店
七、竞赛项目:
象棋男子个人、女子个人赛
八、竞赛组别
1. 公开组:报名时未获得国家级运动健将(象棋大师)及以上称号的象棋爱好者均可报名。
2. 14岁组: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出生
3. 12岁组: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
4. 10岁组: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
5. 8岁组:200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九、名次录取
公开组不分男女,其他组别男女分开录取名次。
十、比赛办法
1、执行中国象棋协会审定的《2011象棋竞赛规则》。
2、比赛共赛7-9轮,如报名人数不足,根据具体情况并组比赛,分开录取名次。
3、比赛采用电脑编排。按照近号配对的原则,第一轮采用1-2,4-3,5-6的方法决定先后手。记分办法:胜2分,和1分,负0分。
4、凡轮空者的成绩按胜局计分,其对手分按有分棋手中最低得分(不包括0分)的50%处理。
5、比赛自然限着为40回合,提出方“将军”着数最多只计8着。
6、积分编排制中名次区分:依次比较积分、对手分、胜局、犯规、直胜、后走局数。如仍无法区分则依次比较前一轮成绩,以此类推,直至区分。
十一、比赛时限
每方基本用时30分钟,每走一步加10秒
十二、棋手可根据中国象棋协会颁发的《中国象棋协会棋手技术等级条例》申请相应技术等级。
十三、赛场纪律
1、运动员迟到15分钟视为弃权。
2、领队和教练开赛前5分钟凭比赛证件可进入赛场,开赛后须立即离开赛场。
3、比赛结束,运动员须举手示意,由裁判员确认结束,签名后离开赛场。
4、对比赛结果有异议者,应由领队或教练向裁判组反映。对家长,裁判组一律不予接待。如对裁判组最后裁决不服,领队或教练可审请仲裁,同时须交纳书面仲裁申请报告和仲裁费500元。仲裁费在胜诉后返还。
5、场内禁止吸烟,运动员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
十四、比赛费用:
为确保赛事顺利进行、确保参赛选手人身安全,外地棋手须入住组委会指定酒店(嘉兴市阳光大酒店,地址:中山东路1628号),本地棋手吃住自愿。
1、报名费:每位棋手需交参赛费200元,用于补充本次比赛场地、裁判及工作人员费用。
2、参赛运动员保险费:每人20元。
(注:为确保参保信息的准确。请认真填写运动员姓名与身份证号码。)
3、食宿费用:1200元 /人(含5月27日晚餐至5月30日午餐)
4、5月20日之后组委会不再接受报名。
十五、参赛费用缴纳方式:
收款银行:中国银行嘉兴分行
收款账号:6217856200004662149
收款人:万利萍
2017年5月20日前,将订房信息发送至邮箱bx@baixueqiyuan.com。汇款后,请发短信至13750758071(沈老师)、13355735510(张老师)组委会确认。报到时,请出示汇款凭据或复印件。(注:未正式发送报名单或已发送报名单尚未汇款的将自动视为无效,不能编入秩序册印刷。汇款后请立刻将报名人姓名、参赛组别和汇款金额短信或发邮告知,以便核对。报名时间段为8:30-17:00)。
报到时需携带汇款凭证。报名队伍如果没有特殊要求的,大会将根据各队汇款时间,依次安排入住酒店。
十六、保险:
为了确保赛事期间安全,所有参赛运动员比赛期间由组委会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每人20元。
十七、比赛日程:
十八、其他事项:
参赛人员5月27日报到,报到时请注意组委会的补充事项。凡入住酒店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办理入住手续。组委会和技术会议定于5月27日晚上20∶00准时召开,请各参赛单位领队教练或家长准时参加。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九、本规程解释权属中国象棋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中国象棋协会
2017年4月27日